仙人们坚持主抓9948石油裂化管
1958年中央作出决定,号召大炼钢铁。我们是一度执行了的,对于石油厂矿大炼钢铁,也是支持的。当时,大炼钢铁最积极的是新疆局,他们把规模搞得很大,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兴师动众,荒废主业,造成了很大的浪费。他们甚至头脑发热,要把进口的无缝钢管拿去炼钢,由于部里发现及时,被制止了。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,我们出于保护积极性的考虑,对新疆局没有加以批评和指责。
1959年初,党组开会研究决定,对于9948石油裂化管厂矿炼钢炼铁,要坚持两条原则:一是要保证质量,炼出的一定要是好铁好钢,增强自力更生能力;二是炼钢炼铁不能影响主业,要明确搞油是主要任务。
当年5月,李人俊同志(石油部副部长)去新疆,向新疆局同志传达了党组会议的精神。人俊同志提出,新疆局炼钢炼铁规模过大,布点太多,应适当收缩,合理布局定点,以保证钢铁质量。人俊同志根据中央武昌会议的有关规定,提出自产钢铁,没有外调任务,一律不列入正式计划。新疆局党委及有关部门某些同志,听不进这些意见,甚至在事后不顾事实,说人俊同志“右倾”。在这以后,新疆局的同志依然我行我素。
1959年,国家炼合金钢缺乏石油焦。当时独山子炼油厂可以生产,国务院曾派飞机去新疆紧急空运石油焦。李富春副总理要求我们尽力多生产一些,解决国家的急需。我们根据富春同志指示,给新疆局正式下达了石油焦的生产计划。新疆局是如何对待的呢?他们在1959年第四季度的工作指示中写道:“炼铁7000吨,钢1000吨,一定要完成;努力完成石油焦的任务。”我看到这个文件以后,感到很气愤。石油焦指标是国家安排、列入计划的,而炼钢炼铁并没有列入国家计划。为什么炼钢炼铁的任务“一定”要完成,而石油焦的生产任务却是“努力”完成呢?我严肃批评了新疆局的负责同志,指出这是缺乏全局观念、9948石油裂化管违反统一计划的表现。